喀什地区生育津贴报销办理指南
喀什地区生育保险报销申报材料
(一)女职工正常自然分娩所提供的资料:
1、产妇原件、复印件;
2、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
3、医院医疗费结算单原件;
4、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5、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6、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生育前流产女职工享受待遇所提供的资料:
1、女职工原件、复印件;
2、流产证明原件;
3、医院医疗费结算单原件;
4、病历;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三)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所提供的资料:
1、男女职工原件、复印件;
2、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3、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
4、女方本原件、复印件;
5、医院医疗费结算单原件;
6、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8、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9、单位、居委会开具其配偶收入情况证明。
喀什地区生育保险报销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址:
喀什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文化路143号
电话:(0998)
英吉沙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芒辛路
电话:(0998)
喀什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邮编:844000
地址:新疆喀什市色满路414号
电话: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