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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生育津贴报销办理指南

    喀什地区生育保险报销申报材料 (一)女职工正常自然分娩所提供的资料: 1、产妇原件、复印件; 2、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 3、医院医疗费结算单原件; 4、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5、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6、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生育前流产女职工享受待遇所提供的资料: 1、女职工原件、复印件; 2、流产证明原件; 3、医院医疗费结算单原件; 4、病历;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三)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所提供的资料: 1、男女职工原件、复印件; 2、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3、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 4、女方本原件、复印件; 5、医院医疗费结算单原件; 6、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8、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9、单位、居委会开具其配偶收入情况证明。 喀什地区生育保险报销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址: 喀什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文化路143号 电话:(0998) 英吉沙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芒辛路 电话:(0998) 喀什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邮编:844000 地址:新疆喀什市色满路414号 电话: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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