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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最新政策

    社保网生育保险小编从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日前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6〕70号文件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全市企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1%降低为0.5%。详见下文了解。 日照市生育保险费率调整 全市企业生育保险费率降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此次生育保险费率下调后,参保职工的相关待遇不受影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继续抓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严格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待遇和发放,切实维护好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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