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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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900元;
2、分娩住院:顺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
3、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为400元;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为700元;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为1900元;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2800元。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900元;
2、分娩住院:顺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
3、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为400元;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为700元;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为1900元;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