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知识网
首页养老医保生育公积金保障

给大家讲解兴安盟简政后生育津贴报销相关事项

    兴安盟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的条件

    (一)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 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

    兴安盟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所需材料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准生证》等;

    6.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

    7.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其他人,需同时提供人的原件和复印件。

    兴安盟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 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 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单位缴费基数为依据,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护理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 如何办理榆林市生育津贴报销
  • 广州市最新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