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 淮安市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12月30日,淮安市政府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新闻发布会。据悉,从2020年1月1日起,淮安市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特别是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
就医保市级统筹的主要内容,淮安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蔡莉介绍,职工医保险方面:
一是调整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使部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收入增加,目前职工医保仅有市本级、清江浦区、洪泽区按照市本级标准划入个人账户,其他县区在各个年龄段分档划拨比例较低,实行市级统筹后,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执行市本级标准。
二是调整门诊特定病种数量和费用限额,如将“艾滋病”等纳入门特范围,调整后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由17种上升为38种;调整恶性肿瘤术后等门诊特定病种限额。
三是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将降低一级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起付线。
四是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将大病保险第一段报销比例由50%提到60%;参保人员日间手术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方面:
一是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
二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在一、二、三级及市外医院分别为300、600、900、1200;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精神病只承担首次住院起付线,传染病按原标准50%执行;将一级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起付线由750元降至500元,其中精神类疾病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