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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生育保险费率调整的新政策方案

    据社保网小编走访了解,生育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近日,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依据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进行修改。这次的修改主要是为了规范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等方面的内容。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湘西州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政策 从人社部获息,湘西州生育保险费率将从0.7%降至0.5%。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后,将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但不会影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将生育保险费率由目前的0.7%调整到0.5%。通知要求各区县要做好相关工作,抓紧落实,确保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后基金收支平衡。同时加强对生育保险基金的适时监测和管理,确保参保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此次提高待遇主要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调整三级医院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平产由1500元提高到2500元,剖宫产由3000元提高到3800元,引产由500元提高到1500元。二是调整二级医院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平产由1275元提高到2000元,剖宫产由2550元提高到3000元,引产由425元提高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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