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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医疗保险职工、居民报销指南

    各位需要办理湘潭市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湘潭市医疗保险报销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吗?社保网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本市医疗保险居民、职工报销指南,具体请阅读参考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比例 居民住院报销费用: 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个人自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25%,二级医疗机构30%,三级医疗机构4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 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 注: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0元 办理材料 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材料 1.住院批准书及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有效票据 4.医保证、医保卡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 报销流程 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凭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 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流程 1、申报人到所属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相关资料 2、审核科初审; 3、监管科、财务科复核; 4、审核科复核; 5、分管局长审定; 6、财务科付款。 办理地址 湘潭市医保局 地址:湘潭市芙蓉路12号 电话:0732- 雨湖区医保局 地址:白石路 电话: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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