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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居民医保办理报销比例

    淄博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大家都清楚了解吗?下面由是社保网医保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具体的各医保报销范围,那么现在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个人缴费金额 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200元/年;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选择100元/年,也可以选择200元/年;学生和儿童:80元/年;新生儿:父母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出生当年不缴费 二、缴费时间 每年的10.1-12.31,缴纳次年的保险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一并缴纳相关费用。 三、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所有参保人员要填写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完善个人参保登记信息 四、医疗保险待遇 1、最高支付限额:20万 2、住院起付线:缴纳200元的:在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是100元;300元;700元; 缴纳100元的:在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是200元;500元;700元; 3、住院报销比例: 缴纳200元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85%;其他一级医院75%;二级:70%;三级:55% 缴纳100元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80%;其他一级医院70%;二级:65%;三级:50% 4、门诊慢性病: (1)起付标准:500元 (2)报销比例:二次报销,缴纳200元的,初次报销30%;缴纳100元的,初次报销25%;二次补助比例视基金结余,再确定。 5、门诊统筹: 缴纳200元的:(1)起付标准:50元;(2)最高支付额:900元;(3)报销比例:二次报销,初次30%; 缴纳100元的:(1)不设起付标准;(2)最高支付额500元;(3)初次报销:25% 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费用,也按门诊统筹规定支付,最高支付额提高到5000元 6、转市外治疗: 办理转诊手续的:到市外协议医院住院的,个人首先负担15%;到市外非协议医院住院的,个人首先负担30%;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负担40% 7、市内住院:要到各医院的医保窗口办理医保住院登记,住院后没及时办理的,个人需要自负10%以后才能再按规定报销。 所以,不管是在市内还是转市外就诊,首先要想着去办理医保相关手续,不然,个人负担可要增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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