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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基本医保缴费标准、比例、基数

    据社保网医疗保险小编了解到,医疗保险缴费续保的株洲市城镇居民们,即将又到了正常参保、续保的缴费期。按期缴费的,从次年的1月至12月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按期缴费的,将延期享受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下面是株洲市医疗保险缴费的新标准以及办理地点。 参保对象 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 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株洲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户籍不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及在株务工的人员; 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株洲市城镇户籍的居民或户籍不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 缴费标准 2015年株洲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90元/人·年; 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个人不缴费; 低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 办理地点 在校学生儿童,主要以学校(含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为单位,秋季开学时,统一参加居民医保,请家长主动到班主任处咨询,以免漏保或重复缴费; 其他居民新参保,直接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已参保居民续保,直接到市区华融湘江银行任一网点缴费即可; 需变更参保信息(含变更首诊医院、低保身份等)的续保人员,须先到原参保社区办理信息变更,再到华融湘江银行任一网点缴费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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