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解读
从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
从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
今年将对1月份以来调待增加的养老金予以一次性补发,惠及全省58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方式: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