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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操作指南

    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江门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江门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材料 1、本人原件 2、《劳动手册》或《社会保险手册》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原参保地终止社会保险关系(我区终止社会保险关系是到地税办理停保手续); 2、准备跨地区转移前,本人需携带原件、《劳动手册》或《社会保险手册》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到新参保地就业后,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我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到地税办理参保手续)后,本人再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 注:江门市(四市三区)范围内的参保人员,不需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地址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跃进路102号 电话:(0750) 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冈州大道中12号 电话:075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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