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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办理指南

    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策出台,虽然给广大市民跨省就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带来了便利。但依然有不少就业人员对于养老保险转移政策还不是很清楚,现在就跟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临沂市养老保险的转移的程序是怎样的吧!相关内容请查看全文。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 本人原件及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原件及复印件 3.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企业之间转移:   1. 持填写完整的《临沂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2. 在原参保单位停保后,持联系函、养老保险手册、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 3. 持养老保险手册、联网指定单、增加表及增加人员的相关手续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入。 机关事业(或企业)转机关事业: 1. 原单位停保后,持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转移不需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聘调配介绍信复印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开具联网指定单(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不开具),跨县区需清医保卡; 2. 持企业养老保险手册(机关转机关不需带)、机关养老手册 、联网指定单(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转移不需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聘调配介绍信复印件、工资核定表复印件、增加表及增加人员的相关手续; 3. 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入。 机关事业转企业: 1. 原单位停保后,持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转移不需带)、与机关事业原单位解除关系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如辞职报告等)、与企业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再就业登记表的复印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出,开具联网指定单(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不开具); 2. 持企业养老保险手册、机关养老保险手册 、联网指定单(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不需带)、与机关事业原单位解除关系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如辞职报告等)、与企业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再就业登记表的复印件、增加表及增加人员的相关手续; 3. 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入。 →办理地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电话:0539-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沂蒙路406路(沂蒙路和开阳路交汇往南一点路西) 电话:(0539)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建路2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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