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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镇江生育津贴报销办理流程

    镇江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标准为1000元; 2、流产、引产: (1)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为300元; (2)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为6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为1500元; (4)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为2000元。 3、平产、剖宫产: 三级医疗机构平产3700元、剖宫产5400元;二级医疗机构平产、剖宫产分别为3100元、4800元;一级医疗机构平产、剖宫产分别为2700元、4000元。 镇江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女职工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3)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男职工护理假工资; (5)国家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镇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人员连续正常缴费必须满12个月方可享受待遇 2、所有资格审验材料必须提供原件 镇江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正常生育费用的报销:《出生医学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 (2)参保女职工发生产前产后并发症费用报销:单位介绍信(注明个人养老编号)、《育龄妇女健康服务证》或《二胎准生证》、原始、费用清单、出院小结; (3)失业女职工报销生育的医疗费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育龄妇女健康服务证》或《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就业登记证》、原始、费用清单、出院小结。 镇江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上述办理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经办人员接到参保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费用,开出支付凭证,经科长、分管主任分别签字后支付。 镇江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镇江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 关于铁岭市生育津贴报销办事指南
  • 张家口男女职工生育津贴报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