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知识网
首页养老医保生育公积金保障

介绍江西上饶市生育津贴报销事项

    上饶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

    2.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规定。

    上饶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单位,于当次生育医疗行为结束后3个月内到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并提供以下的证明资料:

    1.本人原件和复印件。

    2.《(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婴儿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等原件。

    5.《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上饶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已参加了女工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女职工生育,4个月之内可到辖区经办机构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报销:每胎剖宫产1100元、手术助产650元、顺产450元,一胞多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生育医疗费200元;

    生育期间的工资补贴:晚育按4个月的缴费工资计发,正常生育按3个月的缴费工资计发,剖宫产、手术助产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半个月。

  • 肇庆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 忻州市生育津贴报销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