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如何办理福建省失业登记办理程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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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如何办理 福建省失业登记办理程序介绍
一、福建省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由本人到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二、福建省失业登记范围和所需材料:
本地城镇户籍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应由本人如实填写《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登记证》及以下相关材料: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提供: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2、户口簿原件;
3、学历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失业证明。
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提供: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2、户口簿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