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阳住院费用最高基金支付限额调整为多少?
2021年1月1日起,贵州省在筑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最高基金支付限额调整为50万元,此政策适用于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参保人员等。
一、2021年贵州省在筑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院待遇调整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最高基金支付限额调整为50万元。
其中,6万元及以下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部分,由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个人先行自付及支付比例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执行日期
本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纳入省本级管理的铁路、电力系统参照执行。
三、政策背景
自2003年省本级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制度运行平稳,有力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2009年,省本级医保政策根据新一轮医改需求作过一次较大的调整,并延续执行至今。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费用逐年上涨,现行待遇标准已不能完全满足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为解决这一问题,制定。
四、政策主要适用对象
适用于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省本级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参保人员;
列入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省级党群机关,省人大、省政协机关,省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和依照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其他省级单位参保人员;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参保人员;
各类别实施公务员管理制度、参照和依照试行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中央在黔单位参保人员;
中央和省级其他事业单位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