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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芜湖市生育保险新政规定的最新调整

      经市政府同意,芜湖市在全市范围内执行新的生育保险费率政策,总体上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下文是社保网生育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生育保险费率政策的内容,请详细阅读下文了解。     芜湖市将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生育保险费率政策调整是将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降为0.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0.4%保持不变,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上述某一种缴费费率。       此次全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我局通过对近3年来全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详细分析,认真开展测算,并多次与财政部门协商研究,形成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的初步方案。经9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了该方案。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后,预计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每月将减收182.9万元,减收幅度达34.65%,估计一年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达2194.8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在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继续抓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严格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待遇和发放,切实维护好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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