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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降低潮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潮州自2016年1月1日起,适当降低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具体降低费率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社保网生育保险小编精心的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最新的潮州市缴费费率详情,以供大家参考使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潮州自2016年1月1日起适当降低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0.4%降低为0.2%,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低为0.5%。 近年来,我国生育保险制度运行平稳,生育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在保障生育职工身体健康、促进妇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基金结余偏多等方面的问题。 今年,潮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此次潮州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是强化基金科学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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