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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育保险缴费须知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单位都会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保障职工生育期间享受应用的待遇。湛江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怎样的?个人需要缴费吗?社保网生育保险小编收集了您想要了解的内容,一起来看看!   湛江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1、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中央、省及部队所属的驻湛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参加省属养老保险的行业单位,都必须参加所在地职工生育保险。   2、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一管理,市区(含霞山区、赤坎区、坡头区、麻章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下同)与各县(市)分级核算。   3、生育保险费由各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统计口径)0.7%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以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或月平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市区缴费基数低于市统计局提供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上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县(市)缴费基数低于上年月平均工资85%的 ,以上年月平均工资85%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缴费,以统计局公布的上年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0.7%缴纳,由财政部门直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转。   4、职工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月统一征收,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列支。   湛江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地址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   电话:0759-12333   传真:0759-   邮编:52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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