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购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房子是每一个人的梦想栖身的场所,市民要想在宜昌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要下列条件,想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欢迎关注宜昌。
宜昌购买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在宜昌区域内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首贷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购房所在地的宜昌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或县市区营业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同时符合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借款人是指购房人及其配偶。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只能为夫妻、父母及成年子女。
贷款条件
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应在宜昌区域内,且已纳入本中心可贷款的楼盘范围。申请组合贷款的须同时符合商业银行可贷款楼盘范围。
主借款人年龄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即一般为男性18至60周岁(不含60周岁)之间、女性18至55周岁(不含5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他借款人年龄应在:18至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主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2、必须为购房人。
3、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宜昌区域内。
除主借款人外,其他借款人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的,可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借款人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