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公积金购房贷款材料
房子是人生活的港湾,大中专毕业生在宜昌购房需要下列材料,关注宜昌,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宜昌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公积金购房
所需材料
借款人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身份材料
所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家庭关系材料
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父母与子女共同借款的,提供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购房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加盖开发企业公章的或原件及复印件2份。
首套首贷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购房总价20%、首套首贷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或开发企业收据及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所购住房房龄超过5年的,提供房屋评估报告原件1份。
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户籍所在地等相关工作生活地的房管或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所有借款人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没有载明有效期的,有效期为2个月。
若借款人隐瞒其名下已拥有住房的,待全国不动产统一联网查询或被公积金中心查实后,将视为借款人骗贷行为,公积金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借款人签订的,并纳入“宜昌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失信信息,依法追究借款人相关责任。
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有效期为2个月。
在宜昌城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自助设备上打印。
在县市区营业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各县市区营业部要求打印。
6、收入证明材料
灵活就业的个人缴存者,提供银行盖章的最近6个月收入流水记录原件1份。
7、其他材料
主借款人宜昌区域的银行储蓄卡。
借款人在本中心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以上第条所需材料。
2、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