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的办理。
二、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三、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户籍所在地或缴存所在地购买商品房并且未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即可申请。
四、提取范围
购买该套商品房的职工及其配偶
五、申请材料
1、购房材料: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原件;省外购房的,提供户籍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和纳税发票。
2、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本人为产权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资阳市辖区外购房的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证明或缴存证明。
3、收款银行证明材料:本人本地有效银行Ι类卡原件,外地卡需要开卡行银行联行号,以此确保提取资金正常划转。
六、提取额度和时间
职工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并且不超过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七、办理程序
1、职工将提取资料报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
2、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决定;
3、不准予提取的告知并退回,准予提取的划款至职工本人收款账户。
八、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合规1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办理结果形式
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取款人签字确认,划拨资金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十、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
十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
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
安岳管理部:028-
乐至管理部:028-
2、com/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