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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调整介绍

    住房公积金对于楚雄州市民来说一定不陌生,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减轻不少负担。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据了解凡是有按规定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本市区自住住房时,并具备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社保网小编获悉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了新的调整,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一、利率调整说明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建金〔2014〕171号),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下调至3.75%。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全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了相应调整。即:对2014年11月22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按照新利率执行;对2014年11月22日以前已发放的贷款,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二、首期还款额增减变化原因 利率调整后新系统实行“分段计息”方式进行扣款,即:利息调整当期按实际天数计息,应收利息按照利率调整前后实际天数(30天)分别计算。利率调整后每月月还款额会根据新利率重新计算。由于利率调整当期利息按“分段计息”方式计算,因此首期(2015年1月份)实际产生利息会比调整后的计算应还利息要高,这也就导致了利率调整首期(2015年1月份)的还款额反而比去年高的现象的出现,首期(2015年1月份)过后,从2月份开始按照利率调整后的月还款额按月扣划。 三、首期还款额计算说明 假设贷款金额为10万元,贷款期限为5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利率调整为1月1日,分别以不同的利率计算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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