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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办理详情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徐州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随小编来看看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大全。 贷款条件 徐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本市城镇常住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4、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 5、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徐州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内容,详情如下: 政策一: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本条件的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政策二: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本条件的职工,在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后,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2)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流程 徐州公积金贷款的通用流程 (一)贷款表格领取 (公积金中心)借款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贷款业务受理窗口领取《徐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二)贷款受理及审批 (公积金中心)借款人持填写完整的《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贷款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三)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承办银行)借款人持公积金中心审批后的《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到自选贷款承办银行办理借款手续。 (四)签订担保合同 (房管局担保公司)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借款合同》及个人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手续。 (五)抵押登记 (产权登记部门)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担保手续等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六)贷款发放 (贷款承办银行)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期权抵押登记确认书》到贷款承办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七)贷款回收 (贷款承办银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年)偿还贷款本息。 (八)产权抵押 (产权管理部门)借款人持《期权抵押登记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给房管局担保公司。 (九)抵押注销 (产权登记部门)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后,持《房屋他项权证》和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证明等相关资料,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十)申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首付款收据、、簿或有效居留、婚姻状况证明。 贷款材料 手房贷款材料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验原件,复印1-19页1份,1-6、14页3份 ) 2、3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90㎡以下自住住房且参与申贷的两名以上产权共有人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可提供20%以上的首付款)(验原件,复印4份) 3、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验原件,复印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件(第二代须复印正反两面)(验原件,复印4份) 5、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验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4份)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印4份) 单身人员提供单身证明(原件4份) 7、收入证明(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可以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从徐州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办事栏中下载打印)(原件3份) 8、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手房贷款材料 (一)实行存量房资金监管的 1、存量房买卖合同(验原件,复印4份); 2、(1)预付款的,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首付款监管存款凭证(验原件,原件须加盖“徐州市房屋置换中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章”,复印4份)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原件); (2)付清全款的,提供交易后的新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复印4份,与评估报告中复印件一致的,无需复印); 3、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原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件(第二代须复印正反两面)(验原件,复印4份); 5、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验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4份);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印4份); 单身人员提供单身证明(原件4份); 7、收入证明(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可以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从徐州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办事栏中下载打印)(原件3份); 8、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未实行存量房资金监管的 1、房地产买卖契约(验原件,复印4份 ) 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 3、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原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件(第二代须复印正反两面)(验原件,复印4份) 5、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验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4份)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印4份) 单身人员提供单身证明(原件4份) 7、收入证明(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可以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从徐州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办事栏中下载打印)(原件3份) 8、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贷款额度与利率 一、徐州公积金一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一)贷款额度: 名下无房无公贷,最低首付20%,贷款限额60万元且少于房款的80%; (二)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具体贷款期限,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的条件确定。 二、徐州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一)一贷款额度 名下已有一套住房或有公贷记录;住房140平以下且公贷已还清,最高限额为60万元减去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剩下的差额写少于房款的40%;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具体贷款期限,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的条件确定。 三、徐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执行新利率标准。 2014年国家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4%、5年以上:4.5% 贷款还款 一、徐州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及规定 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由借款人自由选择。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提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受委托银行每月按时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扣收,并于当日将扣收的贷款本息分别转入公积金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户和结算户。 借款人可直接以现金、支票、储蓄卡等方式到受委托银行还款。 二、徐州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手续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住房贷款本息。借款人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当提前到受委托银行开具还款资料信息,到公积金中心申请,经中心审查批准后,方可偿还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贷款的,不收取违约金,但按照借款合同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作调整。 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还贷,采用一次性还贷方式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取时应归还的住房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之和。 采用逐月还贷方式的,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取时当月应归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之和。提取还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一定金额,提取的公积金不得转入住房贷款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确保住房公积金不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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