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知识网
首页养老医保生育公积金保障

德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详情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对于很多买房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无论是公积金查询还是住房公积金提取都是买房者极其关注的,本专题是社保网小编为您详述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材料 房屋类: 一、购买新房、二手房提取 (一)购买新房提取 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无支取记录或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1、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在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和配偶不超过购房款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凭以下证明材料: (1)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证明; (3)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4)原件及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的集资建房批文及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贷款(从提取首付款之月起计算间隔满一年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在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和配偶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账户需留存一年的缴存额)。凭以下证明材料: (1)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证明; (3)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4)原件及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 在完成房产证、土地证交易手续后一年内(从最末一张税费票据时间起计算),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产权人及配偶不超过销售不动产所登记房屋总金额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如采用按揭贷款购房以协议规定的首付金额为准)。凭以下证明材料: 1、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地方税务局出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和税收通用完税证(契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房屋登记费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证明; 6、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7、原件及复印件; 8、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符合以上(一)(二)条规定的,在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一次性按备案表上登记的买受人和共有人各自所占购房款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缴存人及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一)用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无支取记录或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月起计算,每间隔满一年(即时间满十二个月)可申请一次,从借款人和配偶(夫妻双方必须同时支取,异地须在当月内办理)账户余额中提取不超过当年还贷本息总额(即月供×十二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由自己补齐。凭以下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单原件或还款计划表原件(①有明确的借款人、还款账号、月还款额;②加盖银行业务印章和日戳;③打印之日起三个月有效期内;④有明确的贷款余额); 3、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证明; 4、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5、原件及复印件; 6、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偿还本地(德阳市内)住房公积金贷款,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月起计算,每间隔满一年(即时间满十二个月)可申请一次,从借款人和配偶(夫妻双方必须同时支取,异地须在当月内办理)账户余额中提取不超过当年还贷本息总额(即月供×十二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由自己补齐。凭以下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 2、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3、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偿还异地(德阳市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月起计算,每间隔满一年(即时间满十二个月)可申请一次,从借款人和配偶(夫妻双方必须同时支取,异地须在当月内办理)账户余额中提取不超过当年还贷本息总额(即月供×十二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由自己补齐。凭以下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单原件或还款计划表原件(①有明确的借款人、还款账号、月还款额;②加盖银行业务印章和日戳;③打印之日起三个月有效期内;④有明确的贷款余额); 3、异地支取凭条; 4、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5、原件及复印件; 6、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租赁提取 (一)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 (二)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产权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房屋面积低于120㎡); (四)出租方出租收入一年内的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六)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按照先租后提的原则,每间隔满一年(即时间满十二个月)可提取一次,最大提取额不得超过1万元,且不能超出当年房屋租金总额。 非房屋类: 一、退休、辞职、死亡提取 职工退休、因特殊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职工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全部余额。凭以下证明材料: 1、县(市、区)以上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3、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全部余额。凭以下证明材料: 1、县(市、区)以上医院及劳动鉴定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4、原件及复印件。 (三)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全部余额,自提取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德阳市辖区范围内申请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凭以下证明材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3、原件及复印件; 4、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凭以下证明材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其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2、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 3、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未满18周岁的应由法定代理人代领;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还应当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调解文书。若住房公积金余额低于3000元的不需办理公证,须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当面出具书面承诺书,由继承人签字确认加盖手印并由缴存人单位加盖预留印鉴。 除以上四种特殊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人,有新单位的转入新单位账户内;如未重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方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其账户内全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二、异地公积金转移 调离本市直接转入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以下证明材料: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函; (三)原单位出具的支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 江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
  • 宝鸡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