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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江苏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调整政策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2018年4月1日起,吴江区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2340元/月调整至266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613元/月。

    2018年4月1日起,吴江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2660元/月,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每月19613元。档次设定由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

    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随基本养老保险一起调整。

    02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和筹资标准全面接轨苏州。具体调整如下: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520元四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区、区(镇)两级财政实行分年龄段补贴(不含补缴)。补贴标准为: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60元;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420元。年龄以缴费当年末到龄为准。

    03

    居民医疗保险

    2018年度(2018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吴江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45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20元/年(含大病保险20元);其余1130元由区、区(镇)两级财政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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