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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转移流程,南京社保转移政策

    办理条件

    【转入】

    1、南京市户籍

    2、非南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3、已在南京市参保

    4、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转出】

    参保人员需为暂时中止状态(停保)

    办理材料

    【转出】

    自己办理:

    本人原件及复印件

    他人:

    1、本人复印件

    2、委托书

    3、人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办理:

    1、《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

    2、本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5、簿(南京户籍)原件及复印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6、本人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的,提供本人复印件、委托书、人原件及复印件;

    8、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提供本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

    前往柜面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2、把凭证交到新参保机构

    将凭证交给之后要继续缴纳保险的地区新参保机构;

    3、新参保机构寄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新参保机构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4、原参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原参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南京社保转移流程(转入+转出)

    办理地点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京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

    传真号码:02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南京各区社保局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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