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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社保补缴滞纳金,漳州市社保补交政策

    办理条件

    当地城乡居民保制度实施时46~59周岁的参保人员,可选择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年限对应的保费

    办理材料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一式三份);

    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个人档案(通过劳动部门正式招工的职工需提供);

    本人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事业制度)

    个人档案;

    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通知书(由窗口打印)。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企业制度)

    个人档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

    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通知书(由窗口打印)。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前往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

    2.参保人将需补缴的保险费存入城乡居民保银行存折(卡)。

    3.县级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审核补缴申请后,通过合作金融机构代扣一次性补缴保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芗城区博爱西路1号上江名都D幢8楼

    电话:0596-

    服务时间: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59(冬令时)

    漳州市各县区社保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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