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
漳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仅面向“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具体发放标准请见正文!
漳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
一、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70%标准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75%标准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80%标准发放。
说明:领取期限与参保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发放对象: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自2019年12月起,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