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漳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在于申领条件不同。失业金申领需要符合3个条件:失业人员参保且单位及个人已缴纳1年失业保险、非自愿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而失业补助金的申领人群主要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
漳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答:申领条件不同。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对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临时生活补助
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2019年1月1日后参保不满1年、个人不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照漳州市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