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以要求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的情况
关于失业保险的领取时间是否可以延长,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可以要求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
一、办理依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上海市富发7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海市劳动保险问题17号】。
二、办理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期限届满,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满二年以下,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介绍,非主观原因不能再就业的。
三、办理部门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失业保险窗口。
四、办理时间
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对外服务时间。
五、办理凭证
《劳动手册》;
户口簿;
本人书面申请;
特殊工种还须持有《有关曾经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失业人员证明》。
六、办理结果
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凭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时的储蓄卡,在规定的日期到银行或邮局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申请未获批准,工作人员应告知无法收到申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