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市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补贴政策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残工委发布 《关于青岛市2018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通报》,对2018年度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436家先进单位予以表扬。此外,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青残联字[2019]44号》文件,公布了一系列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补贴政策。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通报显示,2018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单位。在表彰的名单中看到,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济南铁路局青岛机务段、交运集团公司、青岛公交集团隧道巴士有限公司等436家公司名列其中。据悉,我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奖补
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青残联字[2019]44号》显示,用人单位安置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就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将获得相应奖补。该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