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阳医保缴费基数
7月1日起,贵阳市调整参保单位及职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基数按2019难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不同比例确定。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和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文件精神,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2113元,月平均工资为6009.42元。现将我市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及职工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及职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进行调整。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单位的缴费基数,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9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80%的,以4807.53元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19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8028.25元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8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缴费基数。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7月1日起进行调整。
月缴费基数为6009.42元,即:
35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月缴费金额为204.32元;
3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月缴费金额为264.41元。
三、相关注意事项
1.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文件精神,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期限为2月至6月。从7月1日起,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停止执行减半征收政策,恢复原有正常缴费标准。
2.银行代扣代缴。
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于7月16日前按新缴费标准足额预存7月份的医疗保险费用,以便银行统一进行代扣代缴。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