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阳江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2021-2022年阳江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阳江属于第四类片区,在确定2018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时,以4486元为依据;
2017年阳江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63元;
阳江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
阳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448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第四类片区4486元60%(2692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的300%(20004元/月)确定。
生育保险
参加企业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4486元和2017年阳江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63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第四类片区4486元60%(2692元),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阳江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63元)300%(14889元。)
失业保险
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阳江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确定,不分上下限。
医疗保险
参加企业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2017年阳江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63元)确定,不分上下限。
阳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5%,个人缴1.5%;
补充大病:公司缴24元,个人不缴;
补充残保金:公司缴59.68元,个人不缴。
阳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