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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讲解赣州市生育津贴报销办理相关事项

    赣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由用人单位为该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赣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生育待遇审核表(在经办机构领取); 2、生育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复印件一份); 5、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6、正式票据(原件) 赣州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赣州市报销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赣州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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