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宁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一、适用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补助标准
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三、执行时间
2020年3月至12月。
四、温馨提示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五、申请渠道
线上申领
电脑端
1、电脑网页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登录”,进入到“登录页面”;
2、可以通过 “掌上12333” APP中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登录,也可以通过密码登录;
3、实名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到主界面,选择“社会保障”选项,依次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进行再次认证。
3、认证成功后,系统自动跳转到申领页面,完善个人申领信息,可选择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