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中心即日起开始执行新的贷款和提取政策
4月30日,宜昌公积金中心对外发布,即日起开始执行新的贷款和提取政策。
1、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核定方式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现有的正常缴存的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正常缴存的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调整为最高贷款额度均为50万元,即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50万元。
例:贷款申请人月缴存额2000元,缴存比例12%,缴存余额35286.16元,首套首贷,贷款年限15年,个人信用报告中无其他贷款。
现政策可贷额度
〔20000.24〕0.3512个月15年=52.50万元,按照正常缴存的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政策规定,此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
调整政策后可贷款额度
〔20000.24〕0.3512个月15年=52.50万元,按照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政策规定,此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2、首套首贷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比例将现有的
首套首贷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首套首贷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调整为首套首贷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即首套首贷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比例不再受房屋面积限制。
例:贷款申请人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面积148平方米,购房总价60万元。
现政策可贷额度按照首套首贷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政策规定,贷款额度=60万元70%=42万元,此借款人可贷额度为42万元。
调整政策后可贷款额度按照首套首贷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政策规定,贷款额度=60万元80%=48万元,此借款人可贷额度为48万元。
3、首套首贷住房二手房房龄调整将现有的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