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宁市办理职工因“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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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工因“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受理窗口
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及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
办理项
职工因“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权力事项
住房公积金提取
事项类型
其他权力事项
办理对象
缴存职工
设定依据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