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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以房养老四城市正式试点 险企观望银行先行

    昨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决定自7月1日起,北京、上海、武汉和广州4个城市将率成为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2年。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单来说,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以房养老早在2003年就被提议,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7月份,这一提议终于展开实施。

    但是由于以房养老的试点资格较高,目前保险公司仍旧持观望态度,尚未有保险公司向保监会上报正式产品。

    20亿高门槛让保险公司望而却步

    根据保监会提出的试点资格,保险公司若要开展以房养老试点,必须符合6个资格条件,其中最苛刻的条件莫过于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其次还要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多项条件。

    以下是保险公司需要具备的试点资格:

    1. 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

    2.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3.具备较强的保险精算技术,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进行科学合理定价;

    4.具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处理;

    5.具有房地产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有能力对抵押房产进行日常维护及依法处置;

    6.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和独立核算。

    虽然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较多,比如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等,但实际上真正有能力的做这项业务的公司并不多。加上以房养老产品设置十分复杂,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客户长寿风险以及房屋降价风险,这对于不少保险公司而言是不小的考验。这也就是为什么目前还没有保险公司参与到这一项目中来。

    相比于保险公司的迟疑,银行已经先行一步。今天上午上海银行表示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 “以房养老”产品系列和增值服务,满足租房养老、换房养老、房贷养老等多元化“以房养老”需求。此外,上海银行还推出了“倒按揭”产品。所谓“倒按揭”贷款,主要可以分为定期型产品(贷款期限固定,如10年)和终生型产品(贷款期限到借款人身故为止)。“倒按揭”期间,借款人无需还款,并可以继续住在自己抵押的房子内或者出租房屋,待贷款到期,银行要处置抵押的房产时,如果子女(继承人)愿意并归还了银行贷款,就可以收回房屋。据悉,“倒按揭”自去年推出,已经有客户签约。

    以房养老犹豫期延长到30个工作日

    由于以房养老涉及到房地产估值、抵押、年金发放等多个环节,法律关系和业务内容较为复杂,为了更好的保障以房养老消费者的权益,保险会规定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为30个自然日,大大超出了原定的15日犹豫期。保监会表示,将犹豫期定为30日是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考虑。

    在犹豫期内,保险公司还需要再次向投保人介绍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确认投保人的真实购买意愿。伺候,保险公司还需定期向客户披露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另外,在于消费者签约前,保险公司必须通过录音、录像或第三方见证等方式增强合同签订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

    此外,《意见》还删除了 “初次抵押贷款金额不超500万元”的内容。保监会表示,由于已经规定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元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元的部分。实际上已经让保险公司的风险可控,故而删除这一限制。

    7成网友无法接受以房养老 推行过程有难度

    以房养老的推行,主要目的是为了缓解独生子女一代的压力,将不动产变为可支配财产,增加老人晚年积蓄。看上去以房养老的推出具有重大意义,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消费者究竟会不会买账还很难说。

    从3月份的微博话题讨论组的情况来看,4000名网友中有近7成表示无法接受以房养老,之所以无法接受,一方面出于房价估算的不确定性考虑,一方面也是出于中国人“家”的固定概念,抵押房屋这样的举措还是难以接受。而可以接受以房养老的3称网友则表示,以房养老已经在许多发达国家实施,效果也比较好,他们认为以房养老的确能做到缓解独生子女压力,增加父母晚年积蓄的目的。

    从我国已有的“以房养老第一人”的例子来看,以房养老的实施仍旧存在瑕疵。2012年家住成都的钟大爷与当地社区签订以房养老跳跃,由社区出钱料理钟大爷的身后事,而钟大爷则将资金的房子赠送给社区。协议签订后,钟大爷表示自己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也没有用到社区的钱。显然钟大爷的以房养老在实施中并不顺利。

    考虑到保险公司、银行与社区的差别,以保险产品推出的以房养老并不会出现上述例子的问题,但是仍有三个方面在困扰着以房养老的具体实施,一是房价的不稳定性,万一房价跌了,将是对保险公司的巨大损失;二是房子产权时间的问题,在我国,房屋产权多为70年,有是甚至是40年,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手上的房屋产权也即将到期;三是房屋产权所属问题,如果老人百年之后家里子女就产权所属问题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也十分伤脑筋。这三方面都切实困扰着以房养老的推行。

    以房养老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在美国推出,此后,欧洲、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纷纷效仿。如今以房养老在我国正式开展试点,究竟会成为一个小众的业务,还是为广大群众所接受,都需要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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